各国宪法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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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中国民主方案
2021年 嘲笑鸟 中华联邦临时宪法大纲
2021年 嘲笑鸟 中华联邦宪法草案
2020年 陈士杰 民主中国新宪法
2018年 张雪忠 中华统一国宪法草案
2017年 高智晟 中华联邦共和国宪法
2011年 张博树 中华第三共和国宪法草案
2008年 刘晓波 零八宪章
1994年 严家祺 中华联邦共和国宪法
一 中国历史宪法
1908年 清政府 钦定宪法大纲
1911年 湖北军政府 鄂州约法
1911年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1912年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913年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
1914年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
1923年 中国民国 中华民国宪法(曹锟宪法,双十宪法)
1924年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1931年 中华民国 国民政府建国大纲1946年 中国民国 中华民国宪法
中共
1982年 中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 各国现行宪法
1787年 美国宪法
1948年 韩国宪法
1946年 日本宪法
1958年 法国宪法
1993年 俄罗斯宪法
三 点评
张博树的《中华第三共和国宪法草案》
2011年,张博树在BBC中文发表文章 《点评中国:内阁制还是总统制?》
https://www.bbc.com/zhongwen/simp/focus_on_china/2011/08/110808_cr_china_which_system_zhangshubo
从文章我们可以看出,张博树明确反对议会制,认为议会制下,立法和行政权没有分立,一党独大时既掌握立法权又掌握行政权,共产党体制的教训足够深刻,无党独大又会政权不稳。
同时,它也反对总统制,理由是“中国目前、乃至转型成功后的一段时间内尚不具备总统直接民选的条件”,为什么不具备没有明说,实际上他只是没好意思直接说中国人素质低还不适合直接选举总统,因为这没有数据与事实证明,也无法进行严谨的逻辑论证,完全是一种直觉,还会引发质疑,于是采用了隐晦暗示的方式;另一个原因是总统权力太大,容易独裁。
于是,他提出半总统制,“未来中国行政机构设双重行政首长,既有总统,也有总理;在最高行政决策层设立总统委员会,包括总统、副总统、总理、国务委员若干,实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总统委员会下设国务院,由总理主持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统和总统委员会负责;总统签署重要文件、发布重要命令,要有总理或主管国务委员副署,并与总统共担责任。”
具体看宪法全文,他设定的政治制度,实际上,看起来,实在是非常像共产党现有政体,主要特征:
- 国会三院制:国民议院、参议院、省际联合议院
- 总统由议会选出,总统任免总理
- 设立总统委员会
- 省长对省和中央双重负责
国会
国民议院议员600名,国民直选,任期5年;
参议院议员120名,从知识界、教育界、宗教界和其他领域的杰出人士中推举或由行业内部选举产生,任期为10年。 看上去似乎是目前的政协委员终身制。
省际联合议院议员100名,任期5年,由各省议会指派,不能是行政官员。实际上,在国民议院就是众议院,可以理解。
但是,政协变身拥有绝对实权的参议院,既非直选,又与各省无关,也没有规定在各行业以何种办法产生,有哪些行业有资格,名额如何分配,实在无法理解此种安排其后的深意。
省际联合议院,享有从参议院分立出了部分权力。
总统
“总统由一个包括各级议会议员和重要的社会团体、公民组织在内,具有充分代表性的选举人团选举产生。”- 总统委员会看起来是为了分权,总统独裁是必然,因为总统上可以通过解职总理解职其它所有成员。
- 总统任免总理,还有权直接指导干预总理如何行政
- 弹劾总统难度比总统制还高,两个议院弹劾总统的成功率已经很低,增加到三个议院,弹劾更难。
“根据双轨共和制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实行双重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范围内的公共事务之处理,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代议机构负责;中央政府委派的跨区域公共事务之处理,对中央政府负责。”
“中央政府对地方自治范围内的公共事务不予干预,但对全国性和跨区域(省际间)公共事务负决策和实施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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