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

各国宪法列表

 对中国民主化,宪政,宪法,有兴趣者,可以加入电报群互相交流 https://t.me/cn_kepler22b 一  中国民主方案 2021年  嘲笑鸟    中华联邦临时宪法大纲 2021年  嘲笑鸟      中华联邦宪法草案 2020年  陈士杰      民主中国新宪法 2018年  张雪忠      中华统一国宪法草案 2017年  高智晟      中华联邦共和国宪法 2011年  张博树      中华第三共和国宪法草案 2008年  刘晓波      零八宪章 1994年  严家祺      中华联邦共和国宪法 一  中国历史宪法 民国 1908年  清政府       钦定宪法大纲 1911年  湖北军政府  鄂州约法 1911年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1912年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913年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 1914年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 1923年  中国民国   中华民国宪法(曹锟宪法,双十宪法) 1924年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1931年  中华民国   国民政府建国大纲 1946年  中国民国   中华民国宪法 中共 1982年  中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  各国现行宪法 1787年  美国宪法    1948年  韩国宪法     1946年  日...

中华联邦国会席位分配法

  中华联邦国会席位分配法 本法根据《中华联邦宪法》制定,规定各省在国会众议院和参议院席位数。 第一条 第一款  国会每十年重新确定一次众议院席位分配,但拆分合并省,或一年内联邦人口数量波多超过百分之十五,应在次年重新确定。 第二款  根据《中华联邦宪法》和人口普查数据,拟定约每300万人一名众议员,众议院议员席位共439席,在各省分配如下: 广东 10430.03万人 35 山东 9579.31万人   32 河南 9402.36万人   31 四川 8041.82万人   27 江苏 7865.99万人   26 河北 7185.42万人   24 湖南 6568.37万人   22 安徽 5950.1万人     20                                                  湖北 5723.77万人   19 浙江 5442万人        18 广西 4602.66万人   15 云南 4596.6万人     15 江西 4456.74万人   15 辽宁 4374.63万人   15 黑龙江 3831.22万人   13 陕西 3732.74万人   12 山西 3571.21万人   12 福建 3552万人        12 贵州 3476.65万人   11  ...

中华联邦国旗法

  中华联邦国旗法 第一条  第一款  中华联邦的国旗任意底色,中间为象征反抗暴政的三指图案。 第二条 第一款  联邦公民有权任意处置国旗,国会不得就联邦公民对待国旗的行为制定法律。

中华联邦法律目录

本文收录有关中华联邦各项事务的法律草案,这是一项庞大的工程,征集各方人士参与,您制定的法律文本可以直接放在您的网站或博客上,然后告诉我们文章网址,浏览点击时将跳转过去,您的网站必须支持HTTP2。 一  临时法 《中华联邦成立宣言》 《告军警书》 《告城市居民书》 《中华联邦临时宪法大纲》 以下法律根据《中华联邦临时宪法大纲》制定: 《中华联邦临时政府组织法》 《城市占领接管法》 《军队接管法》 《城市临时通讯组网办法》 《本地共产党核心官员控制办法》 《城市防御办法》 《后勤支援》 《医疗救护队》 《社区协防》 二 联邦法 《中华联邦宪法》 以下法律根据《中华联邦宪法》制定: 《中华联邦国会席位分配法》 《中华联邦国旗法》 《中华联邦政府组织法》 《中华联邦总统选举法》 三 地方法参考模本 以下文本仅供各地制定本地法律参考 《省宪法》 《省政府组织法》 《省议会席位分配法》 《省长选举法》 《市(县)组织法》  《市(县)选举法》(议员、市长、警察长、检查长、司库) 《市(县)警察法》 《市(县)治安法》

中华联邦宪政文集

  本文收录有关中国民主宪政的文章,欢迎留言推荐,或发表推文打上标签 #中国民主宪政。 暂无。

2021年——中华联邦临时宪法大纲

1911年,武昌起义后,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于12月3日议决的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建立了中华民国。 2021年后“新武昌起义”,各省代表可以将《中华联邦临时宪法大纲》作为临时宪法的参考方案,建立中华联邦。 建议阅读, 《中华联邦宪法草案》 中华联邦临时宪法大纲 2021-06 第一条  第一款   本大纲由首义之省正式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款   中华联邦包括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张的所有管辖地。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为中华联邦公民,所有公民一律平等,享有《中华联邦宪法》主张的一切权利。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资产、条约、债务,由中华联邦继承,此后非经中华联邦签订的新条约和债务,中华联邦一概不予承认。 第二条 第一款 本大纲生效之后,发生的侵吞、挪用、挥霍、损毁国家和集体资产的罪行,不在未来的任何赦免之列,终身全球追责; 中国共产党和共青团设置在政府、军队、武警、学校、企事业单位、民间机构以及海外的所有分支机构与外围组织,悉数解散,一切资产归属国库,所有相关人员工资,以原共产党政府确定的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月发放,直到法律另行规定; 暂停一切对外援助和外事活动,直到临时总统做出决定; 释放一切政治犯; 现行法律由临时参议院酌情修改、废除或延续,但下列规定和法律无条件立即废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国家安全法》; 《网络安全法》; 户籍、计生、信访、特供、专卖、双规、集中营制度; 寻衅滋事罪; 中小学升学比例限制; 党禁; 报禁; 防火墙; 影视、网络、出版、游戏和其它内容审查; 域名和网站备案; 一切增值税; 一切附加税; 一切道路、自然景区、公园、博物馆、图书馆收费; 一切行政事业收费; 一切爱国主义、共产主义洗脑课程和活动; 一切民族政策; 第二款  各地民众游行占领、和平接管共产党政府机构时应保全资产,若遭遇暴力阻拦,或蓄意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可就地还击,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居民和商家可对任何打砸、抢劫、盗窃私有财产的行为就地防卫,无需承担法律责任,有条件可自行联络组建治安维持会; 就地还击和防卫,不应伤及人命,击溃即止,但对国民使用致命暴力者和下达与传播此类命令者,不在此限; 民众应集体行动,相互帮扶救助,不可让共产党军警拉走一人。 第三款  全国各市县、乡镇,自行选举本地行政长官和议会接管...

2021年——中华联邦宪法草案(2021-06)

修改日志: 2021-07-02,修正了部分文字错误 2021-07-01,将独立机构调整至总统条目下 中华联邦宪法草案 (2021-06) 中华联邦一切权力源自联邦公民个人权利的让渡,为保证这些权力服务而非奴役于联邦公民,特制定本宪法。 第一条 第一款  联邦出生或归化联邦的人,都是联邦和他所居住省的公民。 第二款  联邦公民权利平等,不得存在基于地区、族裔、性别、语言、信仰、财产、缴税、受教育程度和社会地位的区别。 第三款  联邦政府职能是保护公民权利,完善公民服务,增进公民福利。 联邦政府承担下列义务: 保障公民免于饥饿和奴役; 支付联邦统一的基础养老和医疗费用; 为重大疾病患者无偿指派医疗协调人代理医疗事务; 支付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治费用; 帮助各省普及免费公共基础教育; 支持大学教育并推进普及和免费; 帮助抚养孩童; 救助弱势群体; 保护生态环境; 鼓励发展民用科技; 促进公平自由贸易; 法律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四款  联邦不得存在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 确立官方意识形态; 确立公民义务; 爱国; 分裂与颠覆罪; 口袋罪; 追溯既往; 缺席审判; 连坐; 区分种族、民族、肤色; 人口等级; 统一教材; 整齐划一行动; 收集和利用隐私; 内容审查; 征收人头税; 征收通行税; 剥夺公民资格; 剥夺豁免权; 剥夺成年公民投票权; 剥夺迁徙、言论、新闻、出版和宗教信仰自由; 剥夺集会、结社、请愿和秘密通信的权利; 剥夺无代表不纳税的特权; 剥夺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 剥夺不退让特权; 剥夺拒绝征用住宅的权利; 剥夺拒绝无公职身份标识的公务行为的权利。   第五款  无论何人: 人身、住宅、财产、持有物、隐私记录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一切搜查和扣押限于法院发出的令状明示的范围; 有不作对亲属不利证言的特权; 不给予公平赔偿,私有财产不得充作公用; 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自由或财产; 拘留或拘禁后被判无罪,应给予赔偿; 不得要求过多的保释金,不得处以过重的罚金; 米兰达权利不得侵犯; 被传讯或拘留时,会见律师的权利不可剥夺;八小时内告知紧急联系人的权利,不得拒绝或限制,除非有证据证明无法取得联系;二十四小时内若不提交法院申请羁押,应予以释放; 不得因同一犯罪行为而两次遭受生命或身体的危害; 不得被施刑和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