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华联邦临时宪法大纲
1911年,武昌起义后,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于12月3日议决的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建立了中华民国。 2021年后“新武昌起义”,各省代表可以将《中华联邦临时宪法大纲》作为临时宪法的参考方案,建立中华联邦。 建议阅读, 《中华联邦宪法草案》 中华联邦临时宪法大纲 2021-06 第一条 第一款 本大纲由首义之省正式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款 中华联邦包括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张的所有管辖地。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为中华联邦公民,所有公民一律平等,享有《中华联邦宪法》主张的一切权利。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资产、条约、债务,由中华联邦继承,此后非经中华联邦签订的新条约和债务,中华联邦一概不予承认。 第二条 第一款 本大纲生效之后,发生的侵吞、挪用、挥霍、损毁国家和集体资产的罪行,不在未来的任何赦免之列,终身全球追责; 中国共产党和共青团设置在政府、军队、武警、学校、企事业单位、民间机构以及海外的所有分支机构与外围组织,悉数解散,一切资产归属国库,所有相关人员工资,以原共产党政府确定的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月发放,直到法律另行规定; 暂停一切对外援助和外事活动,直到临时总统做出决定; 释放一切政治犯; 现行法律由临时参议院酌情修改、废除或延续,但下列规定和法律无条件立即废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国家安全法》; 《网络安全法》; 户籍、计生、信访、特供、专卖、双规、集中营制度; 寻衅滋事罪; 中小学升学比例限制; 党禁; 报禁; 防火墙; 影视、网络、出版、游戏和其它内容审查; 域名和网站备案; 一切增值税; 一切附加税; 一切道路、自然景区、公园、博物馆、图书馆收费; 一切行政事业收费; 一切爱国主义、共产主义洗脑课程和活动; 一切民族政策; 第二款 各地民众游行占领、和平接管共产党政府机构时应保全资产,若遭遇暴力阻拦,或蓄意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可就地还击,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居民和商家可对任何打砸、抢劫、盗窃私有财产的行为就地防卫,无需承担法律责任,有条件可自行联络组建治安维持会; 就地还击和防卫,不应伤及人命,击溃即止,但对国民使用致命暴力者和下达与传播此类命令者,不在此限; 民众应集体行动,相互帮扶救助,不可让共产党军警拉走一人。 第三款 全国各市县、乡镇,自行选举本地行政长官和议会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