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联邦,人人法律平等

民族政策、种性制度、少数族裔特惠、本地保留区、加分政策,实际上都没有达到设计者们保护特定族群的初衷,它们起到反效果更加明显,欲保护的族群更趋于混乱无序,其它族群对特殊政策也日渐不满,这些政策最终都在加剧社会分裂,造成更多更深的矛盾。

道理很简单,对任何群体的任何特惠政策,本身就是对其它群体的一种歧视,特惠与歧视是对同一件事不同角度的描述,属于同一枚硬币的两面,特惠即歧视,无特惠即无歧视。

中华联邦,应杜绝各种特殊政策,联邦层面所有法律一视同仁,不分地区、民族、种族、肤色、信仰,在法律上,人人平等,无任何歧视,无任何特惠。

联邦不得给予任何地区低于其它地区的税收优惠,联邦的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必须对每一个公民是平等的,联邦制定法律必须平等的覆盖所有地区,任何人,任何地区,任何族群,联邦不偏袒。

比如养老金,各地的生活水平、经济水平,差异很大,怎么办?
不怎么办,根据最低生存保障金和缴纳的税金等发放不同数额的退休金,这个标准,全联邦执行同一部法律,完全统一的,足够基本生存的;地区差异,由地方政府负责,地方根据自己能力,自己选择做出多大的补充保障。
联邦层面的任何特惠,都会造成新的不平等,制造新的社会问题,毫无意义。

中华联邦,不应再做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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